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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网络技术学院及理事单位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单位上网在线填写“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申请表”

第二步:思科公司初审之后的结果由秘书处通知申请单位;

第三步:申请单位得到秘书处通知后,在理事会网站:http://www.catc.edu.cn/下载:“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协议书”,填写完整后打印三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理事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北京清华大学中央主楼网络中心310室 理事会秘书处 收
    邮政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800 810 7550

第四步:学校缴纳理事单位年费每年1500元,简称会费(理事会出具清华大学行政事业性统一收据);
    电汇形式:
    清华大学(112)
    0200004509089131550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结束后请将汇款单电子版发送到理事会秘书处邮箱:cac@tsinghua.edu.cn(或者传真至理事会秘书处并注明所开发票的抬头和明细,传真号码:010-62771527 ) 申请单位汇款结束后,理事会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收到汇款。

第五步:秘书处确认年费汇出之后,将该校的理事单位全称公布在理事会成员名单中;

第六步:在AC系统注册建立申请单位相关帐号,然后通知申请单位相关联系人;

第七步:秘书处将三方签署的“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协议书”其中一份及会费发票邮寄返回给申请单位,并邮寄“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铜牌;   

              《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协议书》思科公司审批及签署需要3个工作日,理事长签署需要5个工作日,返还原申请单位需5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您:请认真阅读《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章程》。如果理事会接受了贵校的理事单位申请,贵单位必须派人参加每年一届的理事大会。
其它说明: 申请单位成立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的第一年为理事单位实习期,享受理事单位待遇。第二年经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理事单位。每年1月份,申请单位通过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年度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会公布在网站上),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不能通过年度质量考核,本协议自动终止。

理事单位续约流程

一、续会说明


已经成为理事单位的学校任期一年,任期期满后需要进行续约。
二、续会步骤
第一步:下载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 理事单位续会协议书(简称“理事单位续会协议书”)
第二步: 填写“理事单位续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
    • 北京清华大学中央主楼网络中心转311-1 理事会秘书处 收
    • 邮编:100084
    • 注意:正式签定协议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协议书,如果申请单位需要多份协议书,需提前说明
    • 《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理事单位续会协议书》邮寄至理事会秘书处后,秘书处每周汇总一次续会协议,交由理事长审批及签署需要5个工作日,返还秘书处后再邮寄给续约单位需要5个工作日。

第三步:缴纳年费(两种方式):1500元
1. 电汇形式缴纳会费
    • 清华大学(112)或清华大学网络中心
    • 0200004509089131550
    • 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2. 每年年会现场缴纳会费,理事会出具会费发票
说明:汇款结束后请将汇款单传真至理事会秘书处并注明所开发票的抬头和明细,传真号码:010-62771527
注:理事单位信息如有变化,需重新提交“申请表”。

  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年费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在中国的发展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解决在项目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年费收缴困难的问题,根据《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章程》第三章的规定,特制定年费管理制度。

(一)收费标准及权利
理事会年费收费标准为每年1500元,理事会签署三方协议书之日起到次年之日算一年。
理事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l 参加全体理事大会。
l 得到理事会及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l 以理事单位价格参加各类教师培训和教师再培训。
l 优先加入理事会所设立的各种项目。
l 优先参加思科公司主办的相关活动。
l 优先开设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中的各类新课程。

(二)理事单位义务
l 理事单位每年度需派人参加全体理事大会,进行理事单位注册。
l 保障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的发展方向和教学质量,对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l 委派专人与理事会保持联系,定期进行信息交流。
l 对思科网络技术学院项目的开展给予协助和支持。

(三)管理制度
l 年费交纳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需在12月31日前向理事会交纳当年年费。
l 如未在12月31日前交纳当年年费,则按迟交处理,理事会将发送邮件及电话通知网院;
l 逾期三个月未交纳年费的网院(次年3月31日前未交纳),理事会发送邮件及电话通知网院负责人,并取消网院参加年会的免费名额及大赛参赛资格;
l 逾期六个月未交纳年费的网院(次年6月30日前未交纳),理事会发送邮件及电话通知网院负责人,并取消网院理事单位资格,降为非理事单位;
l 执委单位未按时交纳年费,逾期三个月内的加倍交纳年费,超三个月未交纳取消该网院执委单位资格等同其它网院处理;
l 被取消理事单位资格的网院如需恢复理事单位资格,需重新申请。

(四)年费的使用
所收年费仅用于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举办大型集体活动使用,如:思科网络技术学院理事会年会、大学生网络技术大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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